組織架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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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辦事處於88年4月1日成立,由檢察長擔任辦事處主任;至92年12月12日改制為分會,引進社會資源,成立第1屆委員會,聘請中崙診所醫院院長廖英藏先生擔任主任委員。主任委員每三年改聘一次、迄今為第五屆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為邀請社會各資源領域之社會賢達人士擔任委員,協助推展本會業務並提供建言,讓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工作,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本分會目前執行秘書及總務秘書分別由地檢署書記官長及資料科科長兼任,設專職人員4名,另置會計秘書1名辦理會計事務。
為做好保護業務,本分會遴聘有志人士擔任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每屆聘期3年,目前共有45人,協助本會於轄區內之犯罪被害事件進行訪視慰問、宣導活動支援等工作。
現任委員:
主任委員:廖益謙(廖益謙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常務委員:廖英藏(中崙聯合診所院長)
常務委員:賴正信(艋舺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
常務委員:陳淑貞(高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常務委員:黃連福(太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常務委員:謝伯蒼
常務委員:楊隆發
委員:沈英標(十方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委員:丁廣欽(錩新科技股份有限司)
委員:李明諭(政諭法律事務所)
委員:曾瑞坤(上市公司副總)
委員:林怡成(成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員:陳逸森(晶豪樓股份有限公司)
委員:林金盛(大手事業有限公司)
委員:林坤桐(勁元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員:劉克昌(原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員:莊文欽(達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委員:王修銘(銘星創意管理公司董事長)
委員:蘇明圳(明圳齒顎矯正專科診所院長)
顧問:劉友員(滬江高中董事長)
顧問:陳素芳
顧問:王妙涓(台北市私立博如幼兒園園長)
顧問:陳尚毅(葛瑪蘭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顧問:陳珮瑜(隆寶軒國際藝術行銷公司董事長)
顧問:吳明璋(伯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顧問:王至恒(帛琉天堂鳥渡假村俱樂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