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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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中心
服務時間
‧上班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中午不休息)
現場服務
‧收文、收狀(夜間、假日請洽法警室)
‧訟訴輔導等法律服務事項(與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事項,不在服務範圍內)
‧繳納及發還刑事保證金、發放證人(鑑定人)日旅費
遠距服務(民眾得以電話洽辦以下事項)
‧聲請加發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死亡證明書、請發結案證明書、執行證明書及聲請發還刑事保證金。
‧訟訴輔導等法律服務事項(與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有關事項,不在服務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