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實婦幼、犯罪被害人之保護
運用「雙向電視系統」,對被害人及被告進行隔離訊問與對質。
設置「指認室」,使被害人在無壓迫的環境下,指認加害人,並提昇指認的準確度。
加強辦理犯罪被害人之補償業務自施行以來共計補償新臺幣二億九千八百六十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五元。
加強保護措施,書記官於相驗時,遇有他殺案件,均主動提供必要文件 與家屬,協助其申請補償。
廣泛宣導預防被害觀念針對中小學生、教師、原住民、殘障人士、民眾及被告等對象進行不同宣導。宣導素材、包羅萬象、力求生動活潑、活動種類、資源結合多樣性,透過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公益社團、民間團體、宗教團體等廣為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