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為民服務中心各項便民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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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派適任人員
遴派資深績優,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兼具服務熱忱人員解答詢問並協助辦理聲請事項。
二、提供便民措施
(一)設置各項聲請事項工作流程圖曉示民眾。
(二)於為民服務中心陳列聲請書表、書寫範例及免費供應聲請書表。
(三)加強線上申辦作業宣導工作,積極推廣網路申辦及查復事項。
(四)設置傳真機於為民服務中心,提供傳真服務。
(五)積極推行為民服務自動化,實施電腦資訊作業連線,提供整合服務。
三、推動法律知識教育
(一)於為民服務中心及當事人休息室陳列法律書、刊、宣導品,供當事人取閱。
(二)於當事人休息室播放閉路電視供當事人觀賞法律常識影片。
(三)輪派檢察官及其他人員赴各機關、學校、電台、電視台作法律宣導活動。
四、廣納建言
(一)設置檢察長信箱,廣納各界建言,重視民眾革新建言及陳情案件,創新服務措施,結合社會資源,辦理為民服務。
(二)設置親民信箱及意見調查表,並於辦理意見調查統計、分析後檢討改進及公告週知。
(三)上級轉發之各項民意調查結果,傳閱同仁參考並提工作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