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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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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8611號案件被告吳志強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18
  • 資料點閱次數:85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珠114偵38611字第029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8611號起訴書,本案被告吳志強。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38611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珠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吳志強向本署珠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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