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1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成114偵7556字第0303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7556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蔣志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7556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成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蔣志偉向本署成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