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歲114偵28290字第030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829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梁浩宇。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829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歲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梁浩宇向本署歲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