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緝字第344號案件被告STEPHANIE ANG JIA EN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17
  • 資料點閱次數:8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則115偵緝344字第019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緝字第344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STEPHANIE ANG JIA EN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緝字第344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STEPHANIE ANG JIA EN向本署則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