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專區
- 31 106年1月26日,年金改革最新資訊。
- 32 本署105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5日止,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繳驗相關證件(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如係信用卡繳費者,併附原繳費通知單),逕送人事室憑辦。
- 33 行政院人事總處為使現職公務人員反映對於年金改革方案之意見,提供相關聯絡窗口及意見表填寫(106年1月26日前,填寫回傳北檢人事室)。
- 34 本週日(106年1月22日)將召開國家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全國大會,為讓所有公教人員瞭解年金改革方案草案,提供相關資訊如附件。
- 35 有關2017~2019「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院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詳附件。
- 36 有關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之三節慰問金發給規範,其中「因公成殘」等退休情形發放事宜,補充說明。
- 37 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
- 38 有關選擇支(兼)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如何計算發給一案。
- 39 有關支(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已請領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否繳回一案。
- 40 本署105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自即日起至105年9月5日止,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繳驗相關證件(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如係信用卡繳費者,併附原繳費通知單),逕送人事室憑辦。
- 41 銓敘部部為研議提升及強化公務人員退休證功能,自即日起,至本(105)年4月30日止,辦理公務人員退休證網路問卷調查,請踴躍至銓敘部網頁問卷調查專區填寫,謝謝!
- 42 本署104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自即日起至105年3月5日止,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繳驗相關證件(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如係信用卡繳費者,併附原繳費通知單),逕送人事室憑辦。
- 43 海報「假檢警詐騙」轉知退休人員
- 44 本署10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自行列印),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5日止,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繳驗相關證件,逕送人事室憑辦。
- 45 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1公告,有關發姶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人員104年年終慰問金,其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定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
- 46 「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條文、總說明及對照表
- 47 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業經行政院訂定發布施行.
- 48 在職亡故公務人員遺族領受年撫卹金、亡故退休人員遺族領受月撫慰金或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因法定事由喪失、停止領受權之相關發放原則,自103年1月1日施行。
- 49 101年年終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 50 法務部書函以,檢送新修正「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優惠參觀處所一覽表」,請多加利用。
- 51 法務部自98年8月21日起至9月18日止,在該部藝文走廊舉辦「臺北縣青溪新文藝學會會員聯展」,歡迎退休同仁踴躍參加。
- 52 銓敘部函以,退休(職)公(政)務人員新制施行前年資支(兼)領之一次退休(職)金,得以直撥入帳方式,辦理優惠存款
- 53 銓敘部書函以,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因失蹤或行方不明,已逾民法第8條所定之死亡宣告期限,其遺族不為聲請死亡宣告者,月退休金發給機關應得基於利害關係人之地位,向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聲請
- 54 本署辦理之各項藝文、美展及體能等相關活動,歡迎退休前輩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