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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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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緝字第273、274號案件被告李安仁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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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1
  • 資料點閱次數:107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10

發文字號:北檢銘收112偵緝273字第01003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緝字第273、274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李安仁。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緝字第273、274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李安仁向本署收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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