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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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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607號案件告訴人吳文彬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5
  • 資料點閱次數:13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12

發文字號:北檢銘雨1133607字第01034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607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吳文彬。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3607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吳文彬向本署雨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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