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毒偵緝字第72、73、74號案件被告阮淑姚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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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北檢銘樂113毒偵緝72字第011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毒偵緝字第72、73、74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阮淑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毒偵緝字第72、73、74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樂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阮淑姚向本署樂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