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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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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9911號案件被告陳艷君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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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9
  • 資料點閱次數:31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29

發文字號:北檢銘張1139911字第01184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991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陳艷君。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991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張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艷君向本署張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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