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13897號案件被告王雅鈴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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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北檢銘慶113偵13897字第012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13897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王雅鈴。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13897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王雅鈴向本署慶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