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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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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強化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專業知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 資料點閱次數:519
北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強化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專業知能照片

   臺北地檢署為增進修復促進者、榮譽觀護人之輔導諮商專業技能及衝突處理之技巧,加強修復促進者於協助執行修復式案件或榮譽觀護人於輔導個案時所應具備之專業互動與溝通能力,期透過專題研討或案例討論與分享,以提升修復促進者及榮譽觀護人專業敏感度、服務品質與效率,故於112915日舉辦「112年度修復促進者暨榮譽觀護人第四次聯合教育訓練」。

   本署馬中人主任檢察官致詞時表示,修復式司法是以修復犯罪所造成的傷害為核心,協助當事人復原破裂的關係,除可讓加害人認知其罪行造成的傷害與影響,願意認錯道歉且負起責任之外,同時也給予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充分的對話與協商,以修復被害人的情感創傷,有助於降低再犯率、減緩對立及促進和諧。本署修復司法促進者係由律師、心理諮商師、社工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更生輔導員與榮譽觀護人等各界菁英組成,陣容堅強,期許促進者持續運用本身專業領域的貢獻,為犯罪事件中的當事人創造出一個安全的對話環境,修復彼此關係,讓這個社會多一些和諧,多一份祥和。

   此次教育訓練課程,邀請本署資深的修復促進者潘琴葳諮商心理師,講授「從修復式司法談家庭暴力及家庭糾紛工作」課程,因潘諮商心理師為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特約心理師,對於處理家庭暴力與家庭糾紛實務經驗豐富,故其從心理輔導觀點角度引導及帶領所有與會成員探討家庭暴力與家庭糾紛之修復案件,在案件進行過程中,如何協助被害人、加害人及雙方家庭進行充分的對話,讓當事人間有機會互相陳述、澄清案件事實、聽取對方的感受、提出對犯罪事件的疑問並獲得解答,透過雙方完整表達其利益及需求,獲致終結案件的共識及協議,以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實質損害。課程內容專業且具實用性,更強化促進者與榮譽觀護人專業知能。參與教育訓練的與會成員,皆表示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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