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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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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個藥竟變成運輸毒品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7
  • 資料點閱次數:839

111年12月26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 許佩霖檢察官
一、主題:買個藥竟變成運輸毒品罪?
二、議題發想
很多民眾在瀏覽國外網站時,會被一些號稱有強大減肥效果的減肥藥、具有 助眠效果的藥品或保健食品的介紹所吸引,因此下訂而運輸來台,殊不知藥品內含有我國所管制之毒品成分,經海關查驗包裹時發現,此時就可能遭認定屬運輸毒品或輸入禁藥等罪嫌。
網售減肥藥號稱「半年減20公斤」 成分含四級毒品「西布曲明」抑制食慾
(資料來源:https://www.appledaily.com.tw/local/20220602/DLDYV3SNBNCWHEUOEG4B3IBCK4/)
工程師國外網購「聰明丸」提神 無知吃上走私、運毒官司
(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58962)

三、Q&A
(一)毒品之分類:
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針對可罰性毒品之種類,約莫分為4大類,而毒品之分級及品項,是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組成審議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檢討,審議通過後,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增減之,並送請立法院查照。

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一、第一級 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
三、第三級 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常見:愷他命、FM2
四、第四級 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

(二)自國外網站購買不明藥物,可能涉及運輸毒品之重罪?
1.民眾自國外網站購買來路、成分不明之藥品運輸來台,貨物在通關查驗時,經郵件檢查人員發現發現郵件內之藥品可能含有毒品成分,因而扣押貨品後進行追查收貨人。實務上最常見的是減肥藥、安眠藥經檢驗後發現含有第四級毒品成分。
⑴減肥藥-含有第四級毒品西布曲明(Sibutra-mine)成分
⑵安眠藥(使蒂諾斯)-含有第四級毒品佐沛眠(Zolpidem)成分
⑶聰明藥-含有第四級毒品莫待芬寧(Modafinil)成分
⑷感冒藥-含有第四級毒品去甲麻黃鹼(Phenylpanolamine HCI)成分

2.如在運輸該藥品時,即已明知該藥品內含毒品成分,或於證據上可認定行為人依其所認知之事實情狀可推知其輸入境內之物品可能為第四級毒品(例如有上網查詢、本身具有醫藥專業、輸入數量甚鉅等),則即可能構成運輸第四級毒品罪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是屬於得處以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之重罪。

(三)即使不知道該藥物內含毒品成分,但如明知為管制藥品仍輸入我國,則亦可能涉犯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嫌
縱然民眾在網路購買該商品時,不知道其內含毒品成分,但如果民眾實際上知道該藥品是屬於管制藥品(例如:自己之前有經由醫師處方簽才能購得、具有藥物專門知識等)仍自國外輸入,則亦可能構成藥事法之輸入禁藥罪嫌,處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四、結論
現在網路購物十分方便發達,但民眾在購買國外藥品時須特別當心,要留意該藥品是否是屬於成分、來源均不明之情形,尤其是在國內需要有醫師處方籤才能購買的藥物或是不知名之減肥藥,建議不要聽信親朋好友、網友表示國外有相關藥品,即貿然自網路上購買而輸入國內,因為這種藥物很有可能內含管制藥品或毒品成分,而使民眾在無意間觸法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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