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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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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潢真詐騙 街坊鄰居全受害 應如何聯合自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5
  • 資料點閱次數:1290

112年8月15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 許文琪檢察官
一、主題:假裝潢真詐騙 街坊鄰居全受害 應如何聯合自救?
二、新聞發想
https://news.ipcf.org.tw/27645
「通緝犯藉水電修繕那瑪夏行騙 於高雄遭警方逮捕」
三、前言:
近來時有所聞詐騙猖獗,但是一般人聽到詐騙,會想到的詐騙情形有哪些呢?是詐騙集團操作的假檢警、假網拍詐騙?愛情詐騙?還是投資吸金詐騙呢?詐騙樣態百百種,今天想請許檢來分享一下,比起透過網路散布消息,詐騙彼此無關聯的民眾,一直以來也常見一種更為傳統的詐騙方式,歹徒利用在相對封閉的村落裡,發送房屋裝修、水電裝潢的名片、假裝可以提供水電裝修、房屋修繕的服務,引誘村民們上鉤,甚至還假裝到府估價,收取工程款後卻使用各種理由拖延,之後就避不見面,捲款潛逃,因為這種情形往往被害者眾多,而且都是街坊鄰居,今天就請許檢來跟我們分享一下,這樣的案例,被害人要如何自救比較好呢?
四、Q&A:
Q1:受害者眾時,要如何向法院提告比較好?
其實民眾如果受騙,想要提出告訴,警方、檢方都可以受理,依照法律的規定也不限於要個人、還是聯合,只要你是被害人,你都可以準備好相關的事證來提告,不過被害人如果彼此都認識,且被害者眾,也可以考慮使用聯合提告的方式。聯合提告並沒有甚麼法律上的限制,只要具備有被害人確實提告的意思、說明被害的時間、地點、過程,還有請提出受騙的相關證據,就可以整理成一份聯合的書狀,一起提告。
我會建議民眾可以使用表格的方式,把被害人編號,就有關犯罪事實的部分一個被害人就是一橫欄,直列部分則可以包含被告行騙的話術、甚麼時候來家裏測量估價、雙方約定好的裝潢工程項目、約定工程款總額、何時交付部分工程款、交付金額、方式等等欄位,之後依照每個被害人的編號,提出相關的證據,這樣就一目了然了。
另外因為如果被害人眾多,超過三人以上,就會建議另外將被害人的年籍資料、通訊地址、電話另行製表,方便通知。
於被害人眾多的情況下,如果可以共同委任一至三名告訴代理人負責代理被害人,協助補充未完足的證據、通知相關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會有助於司法的調查,所以也可以在聯合提告時,大家都在告訴狀上簽名後,另外再委任狀上簽名委任告訴代理人,由他來協助統籌、擔任窗口,便於日後的聯繫。
Q2:請問提告的資格?如果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提告嗎?
是的,只要你是受詐欺的被害人,都可以提出告訴,未成年人的部分,只要能夠識別提出告訴的意義,也是可以提告的。
Q3:收到警察或檢察官的傳票或通知書時,一定要自己去嗎?可否委託別人到場?
如果檢方、警方送達的傳票或通知書只有記載告訴人身分,則可以委託告訴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但是如果傳票或通知書上有記載證人身分,或是請告訴人本人到庭的意旨,那麼就不能委託別人到場,因為此時可能是需要被被告行騙的直接被害人到庭說明情況,此時就不能由其他人替代陳述,如果不能到場,須要有診斷證明書或其他正當理由請假,不能只是逕行委託他人到場就不來囉,否則對於證人還是可以拘提並處罰鍰的。
Q4:很多時候被告都很囂張,被害人聯絡表明要提告詐欺時,被告都回嗆說你要告就告,這只是民事糾紛,絕對告不成,這是有道理的嗎?
其實並不是這樣的,詐欺的部分當然很多時候與民事糾紛只有一線之隔,差別就在於被告的主觀犯意,檢方調查過程中還是會看詐欺的規模、被害人的數量、被害金額、被告有沒有實際上進行任何的工程作業、拿到工程款後作何用途,是去備料還是自行花用,還有被告是否一犯再犯,犯後是否退款或完成工程等各種參考情況,來判斷被告有沒有不法的意圖,到底是一開始就想行騙,還是收到款項後因為不得已的情況無法履行,這些都會調查。很多被告往往是大規模行騙,遇到有人提告就和解了事,或是主張是民事糾紛,一開始或許可以換得一兩份不起訴處分書,但是如果被害人的數量、金額真的具有相當規模,或是被告的事業根本是空中樓閣,沒有任何實際進行契約履行的行為,那很快便會被識破,所以聯合提告、組成自救會,某種程度上還是能夠凸顯被告的犯罪惡性、規模,也可以使被告的犯罪全貌更加完整,有助於被害人追訴及追償。因此,如有遭到詐騙後,知悉親朋好友也遭到同一人詐欺,都可以盡量蒐集被害人的事證,提交法官、地檢署參考,團結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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