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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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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的黃牛行徑! 打擊黃牛!拒買黃牛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9
  • 資料點閱次數:3372

112年11月28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講座:臺北地檢署 許文琪檢察官
一、主題:令人髮指的黃牛行徑! 打擊黃牛!拒買黃牛票!
二丶新聞發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599930?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一張票最高喊出4千6!亞錦賽售票「秒殺」黃牛再現 蔣萬安下令嚴查」
三、前言:
台北大巨蛋12月3日亞錦賽「台韓大戰」門票,昨天全面開賣「秒殺」,網路馬上出現許多加價轉售的黃牛票,最高喊出4600元。對於真正的球迷影迷來說,黃牛可謂是最讓人氣憤的存在,不僅排擠到真正球迷影迷的觀影權利,更使得藝文票券、球賽門票所訂的公道價格,成為黃牛牟利的管道。以本次大巨蛋所開放的亞錦賽門票為例,內野門票價格公定為600元,但是開放的一萬多張門票遭到黃牛瞬間秒殺,之後再將每張門票的轉售價格炒到數千元不等,便宜的門票價格成為黃牛牟利的基礎,有意進場支持中華隊球員的球迷卻遭拒之門外,也有部分球迷為了抵制黃牛而堅決不買黃牛票,最後影響的都是主辦單位及誠實購票的民眾,針對這樣的黃牛,究竟有無法規可管呢?
四、Q&A:
Q1:販售黃牛票有甚麼處罰嗎?
(一)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1 條第2款、第3款:「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文創法第10-1條規定,都有規定黃牛票的罰則。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部分,不限於藝文表演票券,而是所有運輸、遊樂票券之轉售都屬於裁罰範圍,向本次亞錦賽大巨蛋門票的部分,如果有黃牛轉售牟利,也是透過社維法裁罰。另外包含演唱會等藝文表演票券,則另外還有對黃牛票依據票面金額數倍裁處罰緩的規定,並且文創法也有規定,如果是使用機器人程式搶票,則另外有刑法上的罰則,最重可以處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多加注意。
Q2:在網路上看到販售黃牛票的人,有無檢舉管道或平台?
一、 針對文創法所訂的加價轉售、不正方式購票,文化部有設立檢舉的網站(網址如下:https://noscalper.moc.gov.tw/),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
(一) 檢舉加價轉售(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票券)
1. 獲得藝文表演票券資訊的來源(如二手票券平台、社群網站等)
2. 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地點、座位區、座位號等)
3. 交易資訊及聯繫資訊(通訊截圖等)
(二) 檢舉不正方式購票(以外掛程式、虛假資料或掃票機器人搶票)
1. 藝文表演票券資訊(名稱、時間、地點、座位區、座位號等)
2. 黃牛掃票之歷程紀錄(LOG)
3. 售票平台名稱、藝文表演活動名稱、藝文表演活動售票(開賣)時間、被掃票券張數、具體事證或佐證資料、說明。
二、 針對違反社維法的部分,由於主管機關為警察單位,此部分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警察檢舉,由警方依法裁罰。
Q3:檢舉有無檢舉獎金?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規定
• 檢舉加價轉售黃牛的檢舉獎金依黃牛被處罰鍰的20%為額度,最高可達新台幣10萬元。
• 檢舉以不正方式搶票觸犯刑事責任的案件,檢舉獎金則一律為新台幣10萬元。
檢舉加價轉售黃牛的檢舉獎金於行政裁罰送達之後或刑事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後核發。如果當多人重複檢舉同一案件時,則是由最先檢舉成案的檢舉人可領取獎金。
Q4:有些人以「代購」、「代刷」的名義,達到變相溢價收受票款的結果,是不是這樣就不會被認為是黃牛票而裁罰?
目前社維法所規定是「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所以主要以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的行為為主要規範對象,黃牛們將其等所收取的費用美名為「代購」、「代刷」費用,實際上就是想要以「勞務費用」為名,模糊渠等加價轉售以牟取差價的行為,所以依據實際情形認定,若當事人實際上係從事票券的搶購、轉售,無論後續收取費用時使用的名義是「代購」還是「代刷」,都仍然構成販售黃牛票的違法行為,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且也呼籲民眾,不買黃牛票!檢舉黃牛,人人有責!
Q5:我有親友為了買轉售的票券買到被騙光錢,有沒有甚麼方式可以辨認是不是詐騙呢?
現今實務上也經常出現有人假借轉售票券為名,實際上是單純的詐騙行為,為了避免落入黃牛陷阱,發現對方疑似詐騙行為者,可蒐集相關事證向警察機關報案。可能為詐騙的情形,包含無法秀出票券確實編號、號稱內部員工,可取得票券、用高於市場價格,甚至天價賣票、一次列出多場次且數量多的售票資訊、以「隨機」或「不挑區」來販售,拒絕提供票券確實資訊、盜用他人貼出的票券照片來售票。如果遇到上開情形,請民眾提高警覺,除了檢舉黃牛,更要嚴防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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