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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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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風大麻潮流 得不償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905


112年12月19日星期二 生活與法律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游欣樺檢察官
一、主題:跟風大麻潮流 得不償失!
二、新聞發想:
https://reurl.cc/rrlL0k
星光電競大賞112年12月4日找來因販賣大麻遭判刑的Toyz劉偉健頒獎給「統神」張嘉航,遭統神直接大罵Toyz是「販毒狗」;11月初,網紅Joeman和「反骨男孩」成員蕾菈夫妻因吸食大麻被逮捕,一時間,台灣社交平臺出現不少「大麻」煩。
依據刑事局近三年毒品施用案件分析,5成吸食大麻者年齡為25~34歲、3成具大學學歷、2成曾於國外生活;而海洛因、安非他命則有3~5成在40至49歲、具大學學歷者不到1成、半數為勞工階層。對於越來越多白領階級及年輕人依賴大麻紓壓,國內許多毒物科醫師都感到憂心,因為大家看起來完全輕忽了大麻危害性!
大麻的成癮性雖然不像海洛英那麼強,但也絕非「一般植物」或「香菸」。大麻的成癮性甚至比安非他命還可怕。不過,多數吸食大麻的人都不認為自己上癮,不過就是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想吸。吸食大麻會對人的認知、判斷及動作協調能力產生影響,長期使用更會傷害大腦,可能會導致恐慌、多疑、幻覺,甚至會導致情緒不穩定,同時增加罹患思覺失調症的風險,而且可能吸一次就上癮!
三、Q&A:
Q1:吸食大麻就是吸食毒品嗎?
A1:在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大麻被列為第二級毒品。一旦吸食大麻的行為被查獲,初犯者若經評估通過,通常會由檢察官給予一次緩起訴的機會,但依法必須進行為期一年的戒癮治療,在緩起訴期間也必須不定時接受檢警的採尿檢驗。若檢察官認為不適合給予緩起訴的機會,也會直接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經法院裁定觀察勒戒後,就需進入勒戒處所進行強制力更高的觀察勒戒程序。
而在觀察、勒戒執行完畢釋放後,若在觀察、勒戒執行完畢3年內被查獲再度施用大麻犯行,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即會被法院判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Q2:有一些人覺得買大麻很貴,就異想天開覺得可以自己試著種種看,種大麻是否會有刑責?
A2:大家千萬不可輕忽以為大麻就只是一種植物。在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中,很明確的規範種植大麻就是犯法行為。只要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經查獲會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在實務上很多人因為輕忽,覺得要省錢,所以自己種自己要吸食的大麻,這也都是犯法行為,一旦被查獲,縱使可以證明是要供自己施用而栽種大麻且可以被認定為情節輕微的情形,仍會被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甚至連持有大麻或大麻種子只要被查獲,就有可能分別被處以2年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大家千萬不可小看種植大麻的後果!
Q3:既然不能自己種,能否從國外合法取得大麻後帶回臺灣?
A3:雖然世界上已有一些國家將大麻除罪化,而可以合法取得或施用。但因為我國仍將大麻列管為第二級毒品,若一般民眾私自從國外購買而透過航空包裹寄送,或者是自行從國外帶大麻回灣,都會構成運輸第二級毒品之重罪。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運輸第二級毒品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是非常重的刑度,大家不可不知其嚴重性。
四、結論:
根據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近4年來我國查獲的大麻重量暴增近8倍,查獲的大麻株也增加近7倍,大麻流向臺灣各地,其中的重點區域更包括校園。各位家長及年輕人對於大麻在校園氾濫的情形,更是不可不慎。因為大麻除了在吸食過程中極度傷害身體外,更容易衍生許許多多的犯罪行為,而我國將大麻列為第二級毒品,有關販賣大麻、從國外走私及運輸大麻、栽種大麻等相關行為,一旦被查獲都將會被處以重刑。
更重要的,千萬不能輕忽大麻的成癮性,再加上大麻會造成憂鬱、情緒不穩定,所以對人體的危害是相當大的。大麻的成癮性是香菸的好多倍,除了會傷害大腦之外,所有香菸的毒害,大麻一樣也沒少,等於有多重的害處!
對於家中有年輕孩子的家長,建議可從「氣味」著手,因為大麻會散發一股獨特的味道,不同於一般市售香菸。所以家長若發現孩子身上經常有奇怪的味道,還有交友圈出現變化,以及近來情緒起伏很大、行為衝動,就要特別留心孩子是否接觸大麻,及早發現才能盡快把孩子拉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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