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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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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手法追追追,如何避免被詐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2
  • 資料點閱次數:480

111621日星期二生活與法律

主題:詐騙手法追追追,如何避免被詐騙!

法律講座:臺北地檢署蔡沛珊檢察官

引言

  • 主持人:

雖然政府機關不斷在做反詐騙的宣導,但是詐欺案件真的有變少嗎?今天我們邀請到臺北地檢署蔡沛珊檢察官跟大家分享,現在常見的詐欺手法,避免我們大家被詐騙。

  • 蔡沛珊:主持人、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今天很榮幸跟大家分享詐騙手法追追追,如何避免被詐騙的相關議題,而近兩年因為疫情期間,可能有些民眾工作受到影響,又因為網路發達,線上投資、YOUTUBE詐騙屢見不鮮,依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從108年開始,遭地檢署以詐欺罪起訴的被告日益攀升,108年的16,793人,10924,680人,11029,313人,1111月至5月就有12,744人。

 1、是否請蔡檢察官跟我們分享一下,目前常見的詐騙類型有哪些?

 A:

  • 假檢警案件:先由一名嫌犯假裝是刑警,口氣很差地說因被害人涉及洗錢,因為偵查不公開,不可以對外透露,接著就會有自稱是書記官或檢察官的嫌犯跟被害人聯繫,交付被害人偽造的凍結文件,要求被害人到銀行領錢或匯錢。
  • 投資詐欺:包含虛擬貨幣投資或投資股票詐騙,往往都是用高獲利來吸引,必須加入會員,預先存入款項,依照對方指示投資,在投資網站上看起來,似乎都有優渥的獲利,但實際上要領錢時,詐欺集團就會用新的話術,要求要繳手續費,增加保證金等名目,要求被害人繼續投入資金。
  • 打工或網路購物詐欺:在FB假裝有打工機會,要求被害人私訊或加LINE,加LINE後要求被告人提供身分證件影像及銀行帳戶資料,以向政府申請補助。至於網路購物詐欺,常常是利用蝦皮或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由某甲向某乙下單購買商品,某甲再假裝出售商品給某丙,要某丙匯款給某乙,後來再取消相關交易,利用交易平台內部規定的不同,加以規避,例如有部分網路平台在交易取消時,會將款項直接退還某丙,此時當然沒有問題,但有些會因下單者是某甲,所以退款給某甲,某甲沒有出任何費用,拿到某丙的款項,再將某乙購得的商品再出售給他人,這就是典型的三方或四方詐欺。

2、哪些人容易成為詐欺集團的被害人呢?

A:

  • 公務員
  • 老師
  • 銀行行員
  • 醫師
  • 想一步登天的年輕人

3、如何防止自己被詐騙呢?

 A: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對方要求不能掛斷電話,需要匯款,需要先傳送身分證件資料,請先推定對方為詐欺集團,可先以訊號不佳為由,掛斷電話後,立刻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求證。

     現在詐欺集團也愈來愈精明,不但騙取大家的財物,還騙取大家的證件資料,再傳送給其他人詐騙,導致警察需要花大把時間去查核詐欺集團的成員與身分,各位也可能變成犯罪嫌疑人而被移送,得不償失。現在銀行、郵局行員都訓練有素,對於大筆款項匯出,都會進行關懷,但詐欺集團為因應,也提供教戰手冊,包括假裝款項是匯給朋友,或是購屋,不過聽眾朋友冷靜想想,如果詐欺集團所說的是真的,為何不能告知銀行行員真相呢?顯見是有問題的不是嗎?

     聽眾朋友務必記住:

  1.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幾秒鐘可以賺上萬,對方就會自己賺!
  2. 不要提供身分證件給不認識的網友。
  3. 檢警不會要求各位匯款到私人帳戶,匯款請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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