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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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北辦事處於88年4月1日成立,由檢察長擔任辦事處主任;至92年12月12日改制為分會,引進社會資源,成立第1屆委員會,聘請中崙診所醫院院長廖英藏先生擔任主任委員。主任委員每三年改聘一次、迄今為第五屆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為邀請社會各資源領域之社會賢達人士擔任委員,協助推展本會業務並提供建言,讓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工作,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
本分會目前執行秘書及總務秘書分別由地檢署書記官長及資料科科長兼任,設專職人員4名,另置會計秘書1名辦理會計事務。
為做好保護業務,本分會遴聘有志人士擔任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每屆聘期3年,協助本會於轄區內之犯罪被害事件進行訪視慰問、宣導活動支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