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署為落實司法為民服務之精神,已於「為民服務項目」下提供偵查案件進度查詢聲請狀,告訴人得填寫聲請狀(聲請資格及要件詳如聲請書所載)聲請查詢偵查案件進度,本署於收到聲請狀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聲請人(約5 至7個工作天)。★★★
- 下載119報案APP,操作EASY又安心。
- 數位相片可由網路立即上傳,辦理身分證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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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就醫請先到診所,病情需要再轉診!相關訊息請到健保署全球資訊網(www.nhi.gov.tw)查詢!
- 營造全民貪污「零容忍」加強宣導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及檢舉者保護機制
- 「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
- 本署成立「都更犯罪聯合查緝執行小組」24小時檢舉專線02-23111816
- 臺北地檢署偵辦魯姓被告等10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案件,於今(17)日偵結提起公訴
- 臺北地檢署偵辦某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行賄案件,聲押周姓被告1人,另4人命具保、限居或請回
- 臺北地檢署密集偵辦2件妨害選舉案件,嚴查不法、以維護乾淨選風
- 臺北地檢署召開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凝聚執法策略共識,維護選舉公平公正
- 全力阻絕境外勢力、選舉賭盤及假訊息,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率隊赴臺北市調查處座談
- 政策宣導:「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圖文說明資料
- 恭賀!!本署高一書主任檢察官榮獲112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
- 政策宣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性別友善職場圖文懶人包」等相關文宣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檢察官助理錄取公告
- 「2024 VOTE 臺灣 反賄選 愛臺灣 」系列宣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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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辦理年度「社會勞動、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 表揚暨督核檢討會」、「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會議」 -針對非自願型社區勞動個案之處理經驗分享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11月16日上午於本署第三辦公室大團輔室舉辦「社會勞動、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表揚暨督核檢討會」 及「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會議」,由林主任檢察官彥均擔任主持,高檢署陳檢察官兼書記官長玉萍蒞臨致詞頒獎,並邀請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共同參與。會議中除表揚優良之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更建立意見及經驗交流溝通平台,以明瞭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執行的難題,並解決問題,強化人員管理和運用;同時本署針對非自願型社區勞動個案之處理,特別邀請臺北市松山區清潔隊執行督導張進發先生,就其多年協助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案件之經驗進行分享。 林主任檢察官致詞表示,今年度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總履行時數已超過十一萬小時,比往年履行時數都來的更高,而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個案皆為非自願型個案,因為有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的努力付出,使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的業務得以順利進行,在此非常感謝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的協助,也藉此機會提醒各執行機關(構),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亦為刑事案件的執行,執行上須依法執行,符合公正性。 高檢署陳檢察官兼書記官長代表高檢署,對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表達最深的敬意及謝意,謝謝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這一年來為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的奉獻及付出。 松山清潔隊張督導於會中針對非自願型社區勞動個案之處理進行經驗分享,張督導表示當帶領個案進行勞動時,除了扮演監督角色之外,同時也像一個守護個案的長輩,確保個案在工作執行中的人身安全,並且更多時候是站在輔導者的角度去協助個案一起完成勞動任務,沒有將他們視為犯罪人的區別待遇,只有對「人」的尊重。在這樣的環境氛圍之下,更能引導個案反省自身錯誤,提醒個案要珍惜北檢給予服勞動役自新的機會,讓個案開始有責任心,並瞭解要對自己負責,努力完成時數並進行自我省思,避免再犯。 各社會勞動及義務勞務機關(構)於會中就目前執行遇到的難題進行討論及分享,透過集思廣益方式,共同解決問題,強化機構與本署間溝通、協調與合作的機制;機構間就執行層面也提供經驗分享與交流,精進人力管理及運用,透過此次會議,期盼未來機構與相關人員繼續發揮包容及關懷精神,協助更多弱勢個案履行完成,使個案學習團隊合作及守法,感受到社會溫暖與支持,預防再犯進而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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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強化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專業知能
臺北地檢署為增進修復促進者、榮譽觀護人之輔導諮商專業技能及衝突處理之技巧,加強修復促進者於協助執行修復式案件或榮譽觀護人於輔導個案時所應具備之專業互動與溝通能力,期透過專題研討或案例討論與分享,以提升修復促進者及榮譽觀護人專業敏感度、服務品質與效率,故於112年9月15日舉辦「112年度修復促進者暨榮譽觀護人第四次聯合教育訓練」。 本署馬中人主任檢察官致詞時表示,修復式司法是以修復犯罪所造成的傷害為核心,協助當事人復原破裂的關係,除可讓加害人認知其罪行造成的傷害與影響,願意認錯道歉且負起責任之外,同時也給予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充分的對話與協商,以修復被害人的情感創傷,有助於降低再犯率、減緩對立及促進和諧。本署修復司法促進者係由律師、心理諮商師、社工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更生輔導員與榮譽觀護人等各界菁英組成,陣容堅強,期許促進者持續運用本身專業領域的貢獻,為犯罪事件中的當事人創造出一個安全的對話環境,修復彼此關係,讓這個社會多一些和諧,多一份祥和。 此次教育訓練課程,邀請本署資深的修復促進者潘琴葳諮商心理師,講授「從修復式司法談家庭暴力及家庭糾紛工作」課程,因潘諮商心理師為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特約心理師,對於處理家庭暴力與家庭糾紛實務經驗豐富,故其從心理輔導觀點角度引導及帶領所有與會成員探討家庭暴力與家庭糾紛之修復案件,在案件進行過程中,如何協助被害人、加害人及雙方家庭進行充分的對話,讓當事人間有機會互相陳述、澄清案件事實、聽取對方的感受、提出對犯罪事件的疑問並獲得解答,透過雙方完整表達其利益及需求,獲致終結案件的共識及協議,以達到情感修復及填補實質損害。課程內容專業且具實用性,更強化促進者與榮譽觀護人專業知能。參與教育訓練的與會成員,皆表示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