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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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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4636號案件被告林志明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10
  • 資料點閱次數:29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巨114偵4636字第0171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4636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林志明。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4636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林志明向本署巨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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