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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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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執保字第53號執行保護管束命令,本案受刑人VU HUYNH DUC(中文姓名:武黃德),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 資料點閱次數:5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造114執保53字第007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執保字第53號執行保護管束命令,本案受刑人VU HUYNH DUC(中文姓名:武黃德),請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受刑人VU HUYNH DUC(中文姓名:武黃德)應受送達處所不明,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執保字第53號執行保護管束命令,現由本署造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受刑人向本署執行科造股書記官領取。

檢察長 王俊力

檢察官 陳建宏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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