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527號案件告訴人黎宥忠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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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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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篤114調院偵2527字第022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527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黎宥忠。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527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篤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訴人黎宥忠向本署篤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