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露114偵15591字第023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5591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鍾駿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15591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露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鍾駿凌向本署露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