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軍偵字第29號案件被告陳健忠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19
  • 資料點閱次數:46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岡114軍偵29字第024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軍偵字第2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陳健忠。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軍偵字第2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岡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健忠向本署岡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