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8315號案件告訴人邵逸文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2
  • 資料點閱次數:16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雨114偵28315字第024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8315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邵逸文。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8315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邵逸文向本署雨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