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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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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41128號案件告訴人饒東祐不起訴處分書及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3
  • 資料點閱次數:4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年113偵41128字第024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41128號不起訴處分書及起訴書,本案告訴人饒東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41128號不起訴處分書及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年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饒東祐向本署年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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