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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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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6477號案件被告陳鴻昌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16
  • 資料點閱次數:36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寒114偵26477字第026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6477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陳鴻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6477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寒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鴻昌向本署寒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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