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寒114偵26477字第0266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6477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陳鴻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6477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寒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鴻昌向本署寒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