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撤緩字第358號案件被告TABAQUERO MINIRVA DE VERA撤銷緩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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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改114撤緩358字第033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撤緩字第358號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TABAQUERO MINIRVA DE VERA。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撤緩字第358號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TABAQUERO MINIRVA DE VERA向本署改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