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40號案件被告NGUYEN THI DEEM XUAN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2
- 資料點閱次數:135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改113偵34940字第000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4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NGUYEN THI DEEM XUAN。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3494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NGUYEN THI DEEM XUAN向本署改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