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改114偵12860字第000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286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游旺全。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1286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游旺全向本署改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