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雨114偵43994字第000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43994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李超群。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43994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李超群向本署雨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