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1139號案件被告簡志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09
  • 資料點閱次數:10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9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則114偵21139字第0006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1139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簡志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1139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簡志光向本署則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