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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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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15975號案件被告林慧敏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5
  • 資料點閱次數:39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秋113偵15975字第0011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15975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林慧敏。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15975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秋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林慧敏向本署秋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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