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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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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39號案件被告黃科縉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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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6
  • 資料點閱次數:22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思114調院偵6739字第001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3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黃科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3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思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黃科縉向本署思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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