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調偵字第206號案件告訴人林彥志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0
  • 資料點閱次數:133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化113調偵206字第0017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調偵字第206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林彥志。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調偵字第206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化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林彥志向本署化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