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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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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02號案件被告蘇曉瑜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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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27
  • 資料點閱次數:93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容114調院偵6702字第002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02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蘇曉瑜。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702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蘇曉瑜向本署容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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