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緝字第1109號案件告訴人ERNACIO MYRA MENDOZA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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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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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洪114偵緝1109字第0033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緝字第110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ERNACIO MYRA MENDOZA。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緝字第110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洪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ERNACIO MYRA MENDOZA向本署洪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