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5861號案件被害人TRAN AN NHAN(中文姓名:陳恩嫻)及被告譚芷珊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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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0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宇114偵35861字第003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5861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害人TRAN AN NHAN(中文姓名:陳恩嫻)及被告譚芷珊。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35861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害人TRAN AN NHAN(中文姓名:陳恩嫻)及被告譚芷珊向本署宇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