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3647號案件被告LE MAGNAN ALBERIC REMI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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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年114偵33647字第0041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33647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LE MAGNAN ALBERIC REMI。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61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年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LE MAGNAN ALBERIC REMI向本署年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