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騰115偵1654字第005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1654號起訴書,本案被害人梁曉倩。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1654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騰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害人梁曉倩順向本署騰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