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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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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6327號案件被告IDE SHUNSUKE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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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23
  • 資料點閱次數:15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樂115偵6327字第00800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6327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IDE SHUNSUKE。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6327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樂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IDE SHUNSUKE向本署樂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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