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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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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4月16日北檢力敬114偵10101字第1159040756號被告SUN YANG函文1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0
  • 資料點閱次數:8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敬114偵10101字第010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4月16日北檢力敬114偵10101字第1159040756號函1件,本案被告SUN YANG。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4月16日北檢力敬114偵10101字第1159040756號函1件,現由本署敬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SUN YANG向本署敬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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