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麗114偵2179字第0108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17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王婉蓁。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17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麗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王婉蓁向本署麗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