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篤115偵8202字第011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字第8202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范亞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8202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篤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范亞婕向本署篤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