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容115偵緝340字第016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緝字第340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洪威。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緝字第340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洪威向本署容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