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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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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投資技巧 看破詐團手腳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8-19
  • 資料點閱次數:18

主題:掌握投資技巧 看破詐團手腳 檢座:吳啟維

一、新聞發想

台股崩詐團誆「中籤配股」!男興奮借三百萬欲投資

投資泰達幣天天獲利天天開心 警方找上門原來一場空


二、相關法律
(一)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第56條
申購人就每一種有價證券之公開申購僅能選擇一家經紀商辦理申購,不得重複申購,且每一申購人限申購一銷售單位。每件處理費新台幣二十元,處理費由接受申購之經紀商通知往來銀行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二條之一或第五十三條所訂日期,自申購人銀行帳戶扣繳。
第58條
申購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經紀商不得受託申購,已受理者應予剔除:
一、於所委託申購之經紀商未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者。
二、未與經紀商指定之往來銀行就公開申購相關款項扣繳事宜簽訂委託契約者。
三、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購者。
四、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五、申購委託書未經簽名或蓋章者,惟以電話或網際網路委託者不在此限。
六、申購人款項劃撥銀行帳戶之存款餘額,低於所申購有價證券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之合計金額者。
七、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經紀商應就前項各款所訂事項確實查證。
(二)刑事訴訟法
第487條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
第488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三、Q&A
(一)何時可以申購新股?
俗稱的「抽股票」、「股票抽籤」,正式名稱為「公開申購」,係指初次上市櫃公司或已上市櫃公司進行現金增資時,為了募集資金,依股權分散原則,提撥一定比率之股份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7條之規定,在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初次上市、上櫃公開銷售者應至少提撥10%以時價對外公開發行,而我們申購之新股便是從這而來。
為了避免詐團任意向民眾捏造可申購新股之公司標的,可在申購前先前往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申購公告-抽籤日程表」查詢近期有開放申購之股票標的,切勿僅因對方向你表示該公司有開放申購新股,就直接予以下單。
(二)有無可能先抽中再付款?
沒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規定,在申購股票後會預先圈存帳戶內之款項,如帳戶內之餘額低於申購價額及相關費用之總額,依同辦法第58條之規定,即會剔除申購資格。
因此不可能發生先中籤才要求民眾繳納股款之情形,且相關股款均是預先自申購人之銀行帳戶內圈存,所以也不可能發生要求申購人透過面交現金之方式交付股款,如果遇到以上情形絕非正常合法之申購管道,一定是詐騙!
(三)有無可能重複申購?
不可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56條之規定,每一申購人限申購一銷售單位,而每一銷售單位有幾張股票則是由證券承銷商在公開申購前就已決定。申購人應依承銷張數申購(通常為每人1張,也可能是2張、3張或5張,惟應依規定申購之,不能自由選擇,如:某檔股票申購規定為每人申購張數2張,即只能申購2張,不得高於或低於2張),且就每一檔股票之公開申購只能申購一次,亦不得透過不同券商重複申購,否則將於抽籤前被剔除,因此不會有可重複申購以提高中籤率或不限張數申購之情形。
(四)投資泰達幣可否短期高額獲利?
泰達幣是一種「穩定幣」,它被設計為與美元1:1掛鉤,即1USDT應當價值1美元,之所以可以有這樣的特性,是因為其保證若增發1USDT,即會相對應增加1美元進行儲備,使泰達幣之價格與美元之價格間產生錨定之效果。既然泰達幣之價格與美元之價格相掛鉤,則除非美元在極短期內有劇烈之價格波動,否則要透過短期投資泰達幣以獲得高額報酬絕非可能。因此若遇到有人向你宣稱可在短期內透過投資虛擬貨幣獲得高額報酬,並要求你購買泰達幣後將泰達幣轉交予對方,此一說詞顯然就是詐騙,因為不可能透過投資泰達幣短期高額獲利。
(五)如何獲得賠償?
除了透過與被告進行調解及和解程序程序獲得賠償外,另一種最有效之方式就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優點在於毋須如同一般民事程序在起訴時先預繳裁判費用,因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需繳納裁判費,但需要在起訴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因此當被害人收到地檢署寄送之起訴書後,要立即向法院詢問承審該案件之股別,並透過書狀之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是在法院傳喚開庭時當庭以言詞之方式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否則一不小心就會遲誤提出之時間。若是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未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保險之做法就是先請求檢察官上訴二審,待該案件繫屬二審法院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切記不要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後還未上訴二審前即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否則便會直接遭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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