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事務官受訓制度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9
- 資料點閱次數:83
一、 檢察事務官介紹
1. 檢察事務官的角色:襄助檢察官偵辦刑事案件,提升檢察官偵查犯罪之效能與品質。
2. 檢察事務官的多元與專業:檢察事務官的法律專業,除了在應試科目中要求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基礎科目外,也針對不同組別的檢察事務官調整應試科目:
偵查實務組:智慧財產權法,強制執行法。
財經實務組:中級會計學,銀行實務,稅務法規,審計學。
電子資訊組:電子學與電路學,計算機網路,資通安全,程式語 言。
營繕工程組:營建法規,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結 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設計)。
二、 受訓制度介紹
1. 學員來源:我國檢察事務官之任用,主要是透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俗稱:司法特考)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類科考試取才,經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考試錄取者,須再接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為期 9個月之養成教育,於完成養成教育經評核成績合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而得以依志願分發為檢察事務官。
2. 訓練期間9個月,原則上每年的3月中旬開訓,每年12月結訓分發成為檢察事務官。訓練期間,可分為下列三個階段:
A. 第一階段:為期11~12週,學員在司法官學院接受法律課程、檢察實務課程講習,並練習撰寫檢察書類(包含: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緩起訴處分書)。
B. 第二階段:學員前往各檢察署學習實務工作內容,為期21週。
C. 第三階段:學員回司法官學院接受口試測驗、檢討第二階段實習內容及研討年度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最後結算受訓期間成績,依據志願分發。
三、 Q&A
1. 學習檢察事務官可否看卷?
可以。無論是哪一階段,均重視實例卷宗訓練,透過真實案例的演練,讓學員得以掌握檢察實務運作流程,而學員們依照相關訓練規則,應保守所獲知公務上之機密,不得洩漏。
2. 如何識別學習檢察事務官?
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時,即會給予學員識別證區別身分。於第二階段實習時,也會要求學員們進出各地檢署需配戴識別證。
3. 成為正式的檢察事務官後,會襄助檢察官哪些業務?
協助檢察官進行卷證分析、結案書類或偵查報告撰寫。
勘驗錄音、錄影、光碟及其他證物,並製作勘驗報告。
協助檢察官執行搜索、扣押等任務。
詢問告訴人、被害人、告發人、被告、證人,並製作筆錄。
受理內勤申告案件
協助檢察官實施相驗
協助公訴案件之證據蒐集、卷證分析

